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

607論語《雍也第六》

607論語《雍也第六》
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 。閔子騫曰:「善為我辭焉!如有復(再召)我者,則吾必在汶上矣。」

*費宰(費音必,地名) 。閔子騫(姓閔,名損,字子騫,孔門弟子,列德行科)
(再召)。汶(音問,河水名)上矣。」

◎季氏派人請閔子騫為費邑管事的官,閔子騫不願意做季氏的家官,就對來人說:好好地替我婉辭吧!假如他還是執意要我去做,我只好躲避在汶水上。
(汶水,是在齊國和魯國之間的一條河。汶水之北是三不管地帶,魯國不太管,齊國也管不著,所以他在那邊可以無拘無束。)

【本章重點】
季氏是魯國權臣,只圖擴張自己私利,鮮為國家社稷造福,閔子騫不願為他做事,欲避在汶水,這是一種明哲保身的方法;閔子騫不願趨炎附勢,雖窮但有骨氣,與時下之人大異其趣。(君子固窮,小人窮斯濫矣。)

《補充資料》

子騫母早喪,父續弦,生二子,給以棉衣,而給損以蘆花衣。父令損駕車,子騫體寒失駕。父怒而鞭之,破其衣,而蘆花現,父乃察知其故,欲將後母趕出家門,損止其父曰:「母在一子單,母去三子寒。」後母聽聞後,後悔其行。夫子讚之:「孝哉閔子騫!人不間于其父母昆弟之言。」此事即二十四孝之「單衣順母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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