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

423論語《里仁第四》

423論語《里仁第四》
子曰:「以約(收斂放肆的心)失之者,鮮(音顯,少)矣。」

夫子說:能約束自己,收斂放肆的心,謹言慎行,過失必然少之又少。

約者,非止於物欲簡約而已,凡珍惜光陰、惜福、惜物、惜言語等皆涵蓋在內。禮記曲禮云:傲不可長,欲不可縱,志不可滿,樂不可極;皆為『約』之道。

【本章重點】

不妄求,則心安;不妄作,則身安。夫子教人守約以立身,無失則無禍,始得安身立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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