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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12日 星期二
501論語《公冶長第五》
501
論語《公冶長第五》
子謂:「公冶長
(
孔門弟子,姓公冶,名芝,字子長,魯國人,能通鳥語。
)
,可妻也,雖在縲絏
(
音雷洩;縲:黑索;絏:牽拽;縲絏即拘繫於獄
)
之中,非其罪也。以其子妻
(
音企,以女嫁給他為妻
)
之。
◎
夫子說:「公冶長,是可以把女兒嫁給他的。雖然他曾坐過牢,但那不是他的罪過啊!」就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。
◎夫子觀人重品格德行,公冶長修身賢能有德,肯定其必能齊家,不因其牢獄之災
(
史上並無明確交待犯罪的始末
)
,而貶低其人。
【本章重點】
夫子選婿不重財勢而重才德,此乃聖人的先知卓見,甚異於一般人的務求門當戶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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