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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
1421論語《憲問第十四》
1421
論語《憲問第十四》
子曰:「其言之不怍
(
音作,慚愧
)
,則為之也難!」
◎夫子說:人若誇大其言,卻不能力行,而不覺慚愧者,很難有甚麼成就。
【本章重點】
夫子戒為人處事,不可言不顧行。
《補充資料》
*
君子先行而後言,可以無愧;若先誇大其言,能力或有不足,再去做時即感困難而無法成事。
*
論語
-
為政第二
13--
子貢問君子。子曰:「先行其言而後從之。」
先行其言者,行之於未言之前;而後從之者,言之於既行之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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