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15論語《鄉黨篇第十》
朋友死,無所歸,曰:「於我殯。」朋友之饋,雖車馬;非祭肉,不拜。
◎朋友去世,無親人可依靠為他料理後事。夫子說:『我願意為他處理喪事!』。朋友贈送的禮物雖貴重如車馬,而非祭肉,則不以下拜之大禮謝之。
【本章重點】
朋友之交重義,饋贈非關物品貴賤,不拜車馬之豪饋,而拜祭肉之贈,因祭肉是祭祀祖先的祭品,就像接受朋友的祖先饋贈一般,下拜主要是表達對其祖先的尊敬。世人恰好相反,漠視禮義,著重物質,故夫子恭行以為教範。
《補充資料》
朋友屬五倫,所謂生死之交,生是朋友,死了情誼仍在。
*《詩經•大雅•蕩》說:“靡不有初,鮮克有終”,是指事情都有開始,但能堅持到底就不容易了,在此指與朋友交往能夠堅持到最後的不多,尤其朋友無所歸葬時,更是表現對朋友忠誠的時候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