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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
113論語《學而第一》
113
論語《學而第一》
有子曰:「信
(
誓約,非指誠信
)
近於義,言可復
(
實踐約定
)
也。恭近於禮,遠
(
音院,離避
)
恥辱也。因
(
依賴
)
不失其親,亦可宗
(
尊崇
)
也。」
◎有子說:與人約定時,必求合乎義理,日後方可遵信履約。當恭敬他人之時,應合乎禮讓之道,即可避免受到侮辱。若能依靠
(
親近
)
不失可親近的人
(
有德之人
)
,即可為宗主
(
受尊崇之人
)
。
◎輕諾必然寡信,寡信則漠視義理,如此定無實踐諾言之可能。
【本章重點】
信的實踐要以義理作基準,以義為本質的信,才是真正的信。與人之約當慎於始,方不致後悔於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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