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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
1409論語《憲問第十四》
1409
論語《憲問第十四》
子曰:「為
(
制作
)
命
(
外交辭令
)
:裨諶
(
音皮辰,鄭國大夫
)
草創之,世叔
(
鄭國大夫,名游吉
)
討論之,行人
(
外交官
)
子羽
(
鄭國大夫,姓公孫,名揮,字子羽
)
修飾之,東里
(
地名,子產居處
)
子產
(
鄭國大夫,公孫喬
)
潤色之
(
對辭藻的潤飾
)
。」
◎夫子說:鄭國制作的外交辭令;由裨諶定草稿,世叔審議研討,掌外交的行人之官子羽修飾字句,最後由東里子產加以潤飾辭藻。
【本章重點】
夫子讚譽鄭國四位賢大夫,對外交辭令的制定能各盡所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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