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05論語《陽貨第十七》
公山弗擾(又稱公山不狃,字子洩,季氏的家臣。)以費(音必,據費邑)畔(音義同叛),召,子欲往。子路不說(音義同悅),曰:「末(無)之也已,何必公山氏之之(第二個之是動詞,往)也?(道既不行,何必去公山氏處呢?)」子曰:「夫召我者,而豈徒哉?如有用我者,吾其為東周乎!」
◎季氏家臣公山弗擾佔據費邑反叛季氏,召夫子去,夫子打算去。子路不高興,說:沒地方去也就算了,何必一定要去公山弗擾那裡?夫子說:他召我去,難道只是一句空話嗎?如果有人用我,我就會在東方再復興周朝文武聖人之禮。(建造一個東方的周王朝)
【本章重點】
夫子不避諱叛人亂地,而願緊握機會出仕,目的在欲以聖人之道行之於世,讓世人明白他決心復興儒道與禮制。
《補充資料》
1.修養不夠精湛的人,常用狹隘的想法質疑君子的言行。而德配天地的聖人智慧圓融,常以極大的包容度處事。
2.公山弗擾與陽虎,都是季氏家臣。季氏專魯君之權,夫子反對。公山弗擾與陽虎又專了季氏的權,夫子一樣反對。這都是違反了禮制~即犯上作亂。公山不擾從一個弄權的家臣,卻與季氏作對,還想請孔子來幫忙平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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