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11論語《述而第七》
子曰:「富而可求也,雖執鞭之士,吾亦為之。如不可求,從吾所好。」
◎夫子說:『富』是不易求得的,若真的可輕易求得,就算替人拿馬鞭駕馬車,卑賤若此,我也樂於去做。假使真如我所說~不易求得到,就隨順我所鍾愛的理想生活吧--安貧樂道、樂天知命、學而不厭、誨人不倦,摩頂放踵去講道德說仁義。
【本章重點】
夫子話語中含“可求”則盡其在我,樂天知命,和“不可求”則死生有命,富貴在天,兩層道理。
《補充資料》
執鞭:
1.拿鞭子驅趕路人,替公侯大夫開道。
2.指執持馬鞭,駕駛馬車的車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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