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

113論語《學而第一》


113論語《學而第一》
有子曰:「信(誓約,非指誠信)近於義,言可復(實踐約定)也。恭近於禮,遠(音院,離避)恥辱也。因(依賴)不失其親,亦可宗(尊崇)也。」

◎有子說:與人約定時,必求合乎義理,日後方可遵信履約。當恭敬他人之時,應合乎禮讓之道,即可避免受到侮辱。若能依靠(親近)不失可親近的人(有德之人),即可為宗主(受尊崇之人)

◎輕諾必然寡信,寡信則漠視義理,如此定無實踐諾言之可能。

【本章重點】
信的實踐要以義理作基準,以義為本質的信,才是真正的信。與人之約當慎於始,方不致後悔於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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