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

1303-3論語《子路篇第十三》

1303-3論語《子路篇第十三》
禮樂不興,則刑罰不中;刑罰不中,則民無所措手足。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,言之必可行也。君子於其言,無所茍(苟且隨便)而已矣!

◎禮樂不能推行,刑罰就不合理合道;刑罰不得當,老百姓就無所適從。所以,君子為政,必須先有名份,有了名份,必可依理而言,講出合乎道理的話,一定可以付之實行。君子之言影響深遠,言必合理,不可隨便輕言妄語!

【本章重點】

聖人膺命濟世,首立人倫,次正名份,制禮樂以施教化。人倫立則名正,道理存則言順,誠恆至則事成,敬和全則禮樂興,此乃仁政之善於教化,也是聖人治國之至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