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

1721-2論語《陽貨第十七》

1721-2論語《陽貨第十七》
子曰:「食夫稻(穀之美者),衣夫錦(衣之美者),於女(音義同汝,你)安乎?」曰:「安!」「女安則為之。夫君子之居喪,食旨(美食甘味)不甘,聞樂(音樂)不樂(快樂),居處不安,故不為也。今女安,則為之。」


◎夫子說:三年守喪期間,心中哀戚地懷念父母,食粗食、穿衰麻(音崔麻,用粗麻布做成的喪服)方合乎禮;若守喪一年就吃白米飯,穿錦緞衣,對於你來說心能安嗎?宰我說:心安啊!夫子說:你心安,你就那樣做吧!君子有喪在身,吃美食不覺得甘美,聽音樂不覺得快樂,閑居也不覺得安適,因此不會像你說的那樣做。現在你既覺得心安,你就去做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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