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

1443論語《憲問第十四》

1443論語《憲問第十四》
子張曰:「書云:『高宗(中興商朝的賢君武丁)諒陰(天子居喪所住之屋),三年不言』何謂也?」子曰:「何必高宗?古之人皆然。君薨(音轟,天子或諸侯過世),百官總己(盡責於自己的職務)以聽於塚宰(太宰,即宰相)三年。」

◎子張說:書經上說『殷高宗在他的父親(小乙)逝世時,依古代喪禮,住在茅草搭設的「諒陰」(凶廬之意)裡,如此服喪三年,不去管理國政。』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?(意謂:依禮守喪是需要的,可是高宗身為繼位國君,這麼長的時間不理國政,那國事怎麼辦呢?)夫子回答:何止是高宗呢,以前的國君都是照這樣的禮制在做。國君既薨,新君即位,朝廷的文武百官都會總攝己心,在職務上各盡其職,一切政事聽命於冢宰(即宰相),直到三年之喪守完,新王才會親自聽政。

【本章重點】

夫子藉子張引『書經』發問,而答覆君王居喪的禮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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